食品科技研究所声明 :大学自治不容妥协,台大必须继续前进!
我们支持五月十二日台大校务会议的两项决议,如下:
一、大学校长之产生应属大学自治的范围。为维护学校之正常运作,教育部应依大学法等规定,处理本校之校长遴选结果,尽速发聘。必要时本校应依法寻求救济。
二、在新校长就职前,全校应由郭代校长大维依法正常行使完整之校长职权,承担校务发展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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