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逕行修讀博士班
擬申請114學年度逕行修讀博士班之同學,請檢附下列資料,向所辦公室提出: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(詳附檔)。
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單一份。
3.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應屆畢業學士生之推薦書其中一封必須為導師或專題指導老師推薦,碩士生之推薦書其中一封必須為指導教授推薦。若無法提出指導教授、導師或專題指導老師之推薦書,需敘明理由。
4.有利審查資料(學經歷、著作、證照等)。
申請期間:3月25日起至4月1日止,將應繳資料送至食科所辦公室(食品科技館115室),逾期不受理。
口試日期:4月26日。(簡報10分鐘,無明訂報告內容)